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案件暴露出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价值评估存在重大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能穿透业务风险,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