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席兆平
本报讯 3月8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宋海指出,地方政府债务带来的财政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目前地方债呈现出几个特征:举债规模较大;举债主体多样,隐蔽性强;通过城投债和政府项目形成新的债务。
宋海认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要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设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构,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合理调节资金流向。二是要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按规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融资,严格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三是要科学界定地方政府事权。四是要规范发展政府项目。科学发展PPP模式,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打通二级市场并拓宽退出渠道,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五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由地方人大审查批准,完善地方政府信息披露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