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法律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记者 陈曦

农村饮用水安全、饮水质量标准一直是这几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和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表示,从2005年国家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仍有农村供水存在供水规模偏小、供水保证率不高、净水设施不齐备、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偏低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促进、规范和保障。

曹金萍指出,现行法律法规涉及农村供水的主要是《水法》和《城市供水条例》,而由于农村供水的水源条件、工程状况、居住分布、人口变化都有自己的特点,上述法律法规不能够有效规范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她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法律法规,涵盖农村饮水安全的规划编制、工程建设、投资融资、水源保护、水质管理、供水设施维护、用水节水等,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