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文区村医养老得保障

黄丹丹 记者 黄长秋

本报讯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近年来通过加大乡村卫生医疗方面的财政补助和惠民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水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该区财政将给予退体乡村医生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助,乡村医生养老将得到保障。

从2017年12月3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上的龙文区乡村医生,且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累计满十五年以上的,由龙文区财政按月发放龙文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40元的生活补助;符合条件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应聘进入公办村卫生所(站)的乡村医生,将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