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露勇
本报讯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重庆禁渔期,比以前延长了30天。根据重庆市农委2017年发布的《重庆市天然水域禁渔区名录》,重庆境内长江、嘉陵江等117条河流都纳入了禁渔区范围,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盛期,实行禁渔制度有利于保护产卵亲鱼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有利于保护幼鱼的生长发育,是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物多样性,以及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禁渔期间,针对一般游钓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口头教育的形式进行劝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金。此外,重庆渔政部门还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