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源头活水来

海潮 李默

内蒙古农信社积极承担时代使命,充分发挥点多面广、遍布城乡的机构网点优势,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努力为精准扶贫提供强大的“源头活水”。截至2017年末,全区57个贫困旗县的农信机构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209.43亿元,贷款余额达1180.99亿元。

内蒙古农信社坚持“立足三农三牧、服务城乡社区”的市场定位,把金融扶贫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体现担当作为的重要任务目标,及时制订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方案和指导意见,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考核评估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全口径统计制度,分层明确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为有序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按照自身市场定位,内蒙古农信社找准切入点,精准对接“五个一批”工程金融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将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异地扶贫搬迁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吸纳贫困户就业或建立产品购销关系的企业、改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条件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创业就业等作为支持重点,充分发挥新型产业主体对贫困户脱贫的带动、辐射作用,提高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效果。截至2017年末,内蒙古农信社累计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81.04亿元,贷款余额达79.28亿元。

内蒙古农信社还主动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服务范围,对有贷款意愿、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两免一补”信贷支持,即针对5万元以下、3年期限以内的贷款,免担保、免抵押,由财政扶贫资金贴息、扶贫基金风险补偿,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截至2017年末,内蒙古农信社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19.08亿元,贷款余额达19.16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6.62万户,带动7.51万名贫困人口就业或发展生产。

针对贫困户不同的金融需求,内蒙古农信社积极调整优化信贷政策,为他们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在贷款额度方面,合理确定扶贫贷款金额标准,联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20万元,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300万元,使用扶贫风险补偿基金发放的贷款,杠杆放大比例提高到5倍。在贷款期限方面,根据农牧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贫困地区涉农涉牧企业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放宽至3年;从事养殖业的贷款,期限放宽至2~5年;从事林木、草牧场生态保护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贷款期限最长达10年;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及时办理展期、无还本续贷和期限重约。

针对部分贫困户缺乏抵质押物的问题,内蒙古农信社积极开办以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农牧民住房财产权、存栏活体牲畜、农牧民财政补贴为抵质押的“两权贷”“兴畜贷”“补贴贷”“融通贷”等信贷产品,满足贫困地区多元化融资需求。

在贷款审批方面,内蒙古农信社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缩短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的办理时间,对参与产业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开展在线审批、批量授信等业务,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提高审贷效率;同时深入推进“阳光信贷”工程,坚持“四公开”信贷制度,确保贷款发放公开透明、规范高效、风险可控,提高贫困户贷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此外,内蒙古各旗县农信机构还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建立“银、政、保、担”多方参与,政策、资金形成合力的资金保障、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散运行机制,确保金融扶贫工作可持续;积极探索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公司+农牧户”“扶贫产业基金+企业+农牧户”等方式推进扶贫工作,实现风险共担、互利双赢的产业集群化发展。截至2017年末,内蒙古农信社累计发放产业精准扶贫贷款9.44亿元,贷款余额达12.32亿元,带动2万名贫困人口就业或发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