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出台,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由自治区财政厅统筹整合全区财政系统力量,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方式,对全区所有贫困县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017年,广西全区各级财政共筹措落实专项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256亿元,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90亿元,增长55%。加上统筹用于扶贫领域的涉农资金和用于教育扶贫、社保扶贫等领域的行业资金,2017年全区财政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合计超过870亿元,比2016年增加150亿元以上。

广西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韦志涵说,针对当前基层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该厅将进一步压实县乡财政对扶贫资金就地监管职责,要求县级财政部门每年组织所辖乡镇财政所,对财政补助扶贫资金发放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进村入户抽查,建立健全县乡扶贫资金日常监督机制,切实强化扶贫资金日常跟踪监管。

自2016年以来,围绕助力脱贫攻坚,该厅每年都持续开展对扶贫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检查。2016年,该厅对7个县(市)产业化扶贫资金和9个县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2017年,该厅组织开展对20个贫困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并对3个县土地整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力保障中央和自治区扶贫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