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0日,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全面深化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扶贫协作任务书。
扶贫协作资金合计从原计划的9.92亿元增至29.75亿元,县均1000万元上调至3000万元,惠及内蒙古自治区7个盟市的31个旗县,以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受帮扶地区于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从1996年开始,北京市与内蒙古结为对口帮扶关系。本次协议确定了7个方面的重点扶贫协作内容。抓好资金项目、实施深度聚焦行动,加大对受帮扶地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扶贫帮扶资金增长机制。加强人才支援、实施扶智扶志行动,双方加强干部人才交流,选派技术人才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志愿服务等工作。开展产业扶贫、实施扶贫造血行动,发挥北京人才、科技、资本密集优势,以合作共建园区、共建特色产业基地等为载体,共同支持受帮扶地区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本地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有效带动贫困群众产业脱贫,吸纳就业脱贫。组织劳务协作、实施就业扶持行动,双方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就业创业服务合作,采取岗位培训与短期技能培训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及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深化结对帮扶、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组织北京市16个区结对帮扶内蒙古自治区31个旗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发挥北京优势、实施特色帮扶行动,利用北京帮扶资金,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精准医疗扶贫。完善大扶贫格局、实施社会动员行动,双方搭建工作平台,鼓励支持北京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扶贫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