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机构改革中的“貌合神离”

2018年2月28日,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升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战略高度,并制定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方针。

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要想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就必须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新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新时代的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而本轮改革强调的重点,一是党全面领导下的国家现代化治理现体系建设,二是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发展的部门整合和职能设置。

以深层次改革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在具体操作中,要避免组织结构、人员安排和组织文化等方面的“貌合神离”现象,实现真正的机构深度融合,否则就无法完成从深层次改革的任务。

就组织结构而言,本轮政府机构改革自上而下,力度很大,不仅涉及党和政府部门机构之间的职能调整,而且触及到相关内设机构重构,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若不能理顺部门机构之间的职能关系,就很难实现深度融合。机构改革势必涉及党和政府部门机构“瘦身”,就是人事的重新调整,因此要做好人员安排工作,使机构改革后新部门机构人员形成融合高效,这样才能不悖改革初衷。还有组织文化,部门机构组织文化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改革融合已有的优良组织文化,建立起新的组织文化,避免形成“各自为政”“老死不相往来”的不良局面。

如何避免“貌合神离”现象,实现部门融合后的“同舟共济”呢?首先,机构改革不能仅停留在只是换块牌子的层面,要根据新的职能使命任务,对部门机构的内设组织来一次重塑,迫使以形式的转变带动实质性转变,最终实现职能深度融合。

其次,通过人员交叉安排,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交叉任职,形成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逐渐到“不分彼此”的局面,通过交叉任职的人事安排,使其成为一艘大船上的人,而不是一艘大船上的两条或若干条小船,这样做也有利于新的组织文化的融合培育。

最后,机构改革触及的利益错综复杂,所面对的都是难题,因此在已确定的部门机构改革框架内,应采取坚定的态度与稳健的实施相结合的策略,先易后难、逐项推进。特别是在“新”没的立起来之前,允许“旧”的阶段性存在,避免因一招不慎影响改革全局的现象发生。

本轮中央层面机构改革的大幕已经紧锣密鼓地拉开,接下来各地各级机构改革也将随之开启。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论过程如何艰难,各级党和政府部门机构都应该坚定信念和决心,把这场全面深刻的改革进行到底。“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因为一切改革成果都终将惠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