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榆中推广PPP工作获国办通报表扬

本报讯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

在本次通报表扬中获得殊荣的有甘肃省的张掖市和庆阳市、榆中县,其中榆中县作为全省唯一获得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县,国务院决定在2018年对榆中县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项目奖励800万元;对榆中县在2019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

近年来,榆中县放开一切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领域,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在市政设施、公共交通、文化旅游、水利环保等领域凝炼筛选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实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有效合作。

截至目前,榆中县共凝炼PPP项目14项,总投资约116.04亿元,目前已建成和平污水处理厂工程1项,在建6项,即和平工业园区徐家营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和平工业园区新建卧龙川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市民公园和场馆建设及道路新建工程、榆中县文化产业园——文成广场建设项目、榆中县环城东路——太白东路至纬四路新建工程、榆中县南关供热点高效煤粉炉节能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