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成长的新型劳动大军。山东省临沂市农民工数量达到32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8%。如何依据农民工特点,做好针对性服务,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过上幸福生活?
2014年底,临沂市出台实施了涉及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三项行动计划。2015至2017年底,三年时间,临沂市通过一系列真心服务农民工的举措,实现了农民工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更广泛创业、更幸福生活的目标。
强化技能培训 提升职业素质
依据职责分工,临沂市人社部门有效统筹、教育、科技、住建、业等单位的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职业素质。针对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培训需求,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分产业、分行业、分门类对农民工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培训期间,还将农民工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和工作生活常识纳入培训课程,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截至2017年底,全市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93.8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95.4%,实现“愿培尽培”。其中,人社系统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4.16万人、创业培训2.6万人,培训合格率均达90%以上,培训后取得中高级证书的达30%以上,取得初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达60%以上。
落实政策措施 维护合法权益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临沂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进一步规范用工秩序,全市共查处劳动纠纷案件10507件,共为39093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4.04亿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残疾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同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一卡通”管理,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由施工企业在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将工资按月通过银行发放到户,从源头上防止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和施工单位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临沂人社、建设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至2017年底,劳动监察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67万户,涉及职工318.6万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972件,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186.3万元。共为3.2万人解决拖欠工资10576.9万元,其中为27944名农民工解决欠薪8411万元。
该市还根据农民工维权实际需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渠道。截至2017年底,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090件,接听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63517余件。同时,着重改善一线从业者的作业环境,全市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4542家,全部落实了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和定期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完善服务职能 提高服务质量
临沂市强力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就业服务管理全市覆盖。截至2017年底,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4万人,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5325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亿元。
同时,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了《临沂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重点加强农民工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市共建立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930万份。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进行调整降低,将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限由满2年调整为满1年,共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7个、20250套,全部建成后能解决约8万名农民工的住房困难。此外,还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