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参加过抗美援朝,是一名老党员,一生做好事不图名不图利。当地群众都称他“活雷锋”。他就是河南省商水县舒庄乡三所楼村87岁的老党员王宝珍。
当年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参加过多场战斗,王宝珍因作战勇敢受到过多次嘉奖。复员后,曾当过生产队长、大队民兵连长、村计生专干,当选过县人大代表。
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经济落后,村里3户特困户由于家中缺劳力,年年口粮不够吃,王宝珍就把自己省下来的口粮救济他们。实行土地联产责任制后,特困户慢慢过得好起来,但他们没有忘记困难时王宝珍的救助,寻思着要还当年王宝珍救济的钱和粮,王宝珍却沉下了脸:“你们能渡过难关,过上温饱日子,我比什么都高兴。”
1980年腊月的一天上午,王宝珍骑着自行车去周口,当路过汤庄乡赵集村北的沙河段时,看到一名妇女跳河,王宝珍丢下自行车,一边跑,一边脱棉衣跳进冰冷的河水里奋力将那名妇女救上岸。被问到地址和姓名时,王宝珍却说:“我是个复员军人,是个党员,名字就不说了。”
2009年3月的一天,王宝珍拉着一架子车杨树苗去上蔡县朱里乡卖,当树苗快卖完时,一名衣衫破旧的40岁男子向他要钱,哭诉自己寻找丢失妻子的艰难。王宝珍把一上午所卖树苗款共420元全部给了那位男子。男子向其索要地址姓名以便日后报答时,王宝珍却没有告诉他。
王宝珍是乡人大代表,普法宣传员。他经常利用小喇叭、黑板报、宣传资料宣传《土地法》《环保法》《森林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以前,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是王宝珍老人帮助我种桃树致富。他手把手教我修剪桃树技术,还为我提供桃树苗。在他的帮助下,2009年春季,我种植了3亩优质桃树,这几年,每年卖桃收入1.5万多元。”说起王宝珍,舒庄乡三所楼村村民王长水感激地说。在舒庄乡,凡是种果树的农民大都得到过王宝珍的免费技术服务,不少群众庭院种植的果树都是王宝珍免费修剪的。
如果问王宝珍帮助过多少人,做过多少好事,他自己也说不清。王宝珍说:“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复员军人,比起那些牺牲的战友,我做的这些就不值得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