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海省海东市近日印发《海东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全市重点城市(镇)空气质量稳步提高,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下降1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
按照方案要求,海东市将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不再核准备案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确需新建的,必须遵守等量减量置换原则;对技改后主要技术指标不达标的生产设备予以淘汰;加快淘汰一批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针对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继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环保设施差、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加快实施分类治理。同时,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严格限制煤炭消费总量,优化天然气适用方式,逐步提高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比例。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积极实施“煤改气”和集中供热工程,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建造。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强化煤烟型污染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等重点任务。今年,全市将重点实施扬尘综合治理、煤烟型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能力建设、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五类骨干工程项目共16个,预计投资152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