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扶持返乡创业人员三年行动计划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湖北全省新增返乡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促进人员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开创“我兴楚乡、创在湖北”新局面。

《三年行动计划》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对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即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

对返乡创业个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捆绑式贷款,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提供最多3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获得市(州)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三年行动计划》还“真金白银”地鼓励开展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三个示范”建设,对被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60万元奖补;对被评定为省级优秀示范项目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对返乡创业项目予以择优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