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在美国被称为市政债,由州和郡、市镇、学区等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发行,经历了一个由乱到治的过程。美国地方债发行与其高度自治和法治的环境相适应,在兴建公共设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形成了目前相对分散化但高度市场化、法治化的一种管理模式。当前其改革的重点在于增强信息透明,保障个人投资者购买价格公平合理。
1.地方政府职能限定地方债使用方向。美国的州及以下地方政府的职能包括执法、教育和经济发展三方面。联邦政府主要提供国防、外交、社会保障等公共物品,而州及以下地方政府主要提供教育、治安等公共物品。州及以下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和联邦资助,州政府主要依靠销售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州以下地方政府则主要依靠不动产税收入。如果这些收入来源不足,地方政府及其所有独立机构可以发行短期和长期有息债务,但只能用于经济发展项目、公立大学、自然资源保护等支出。
2.简单易行的地方债发行机制。美国市政债的发行与其他商业债券没有太大区别,主要采用注册制。只要地方政府通过承销商和市政债顾问向市政债规则制定委员会(MSRB,行业自律组织)提供发行文件和信息,就可以发行,不需向证监会直接或间接地申请。发行规则和管理办法与其他债券基本一样。各级地方政府一般采取设置债务规模上限、设立债务比例限制、建立预警机制等措施控制债务风险。发行方式主要有竞争性承销、协议承销、私募等三种。竞争性承销是指发行人设定债券结构、日期和时间,邀请承销商再向投资者发售债券的过程。协议承销是发行人在债券发行之前就确定承销商的组成,由承销商负责设计债券结构,确定发行日期,向投资者开放认购,债券收益率可根据认购情况进行调整。
3.严格限定地方债融资方式。美国地方债实行预算管理,美国预算分为经常性预算和资本预算,资本预算一般被用来为基础设施投资提供资金。一般来说,美国地方政府不能为经常性预算融资,而只能为资本项目融资,主要采取市政债券融资方式。市政债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一般责任债券,另一类是以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的特殊收益债券,例如高速公路收费。若项目收益未能覆盖到期本息,政府没有义务用税收偿还。无论是一般责任债券还是收入债券,所筹集的收入均纳入资本预算管理,而不是经常性预算管理,但为资本项目发行债券而承担的利息支出则通常编制在经常性预算内,利用经常性收入偿还。相比于联邦政府债券的全球化持有者结构,市政债主要是美国境内个人和基金持有。
为了满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美国地方政府还采用债券银行、循环贷款基金、税收增额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渠道。特别是二十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引入并推广PPP模式。政府通过项目未来运营收入和适当补贴,“撬动”私人资本参与项目“全生命周期”,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效率。通过采用PPP模式,私人资本已成为美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参与的领域包括:收费公路、铁路、地铁、港口、机场、电厂、水利、学校建筑、医院、污水和垃圾处理等。PPP模式的形成和发展,改变了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主要由公共财政承担的观念,突破了传统的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分工边界,构建了公共产品新的产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