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沿海有座改革“名城”

辽宁海城地处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战略节点,是承担多项国家农村改革试点的“名县”。海城因改革而兴、因改革而闻名、因改革而发展,未来更寄希望于改革。 因改革而兴起

日前,记者走进海城市验军管理区二台子社区的活动室,文体设施一应俱全,20多名村民正在这里享受休闲时光。虽然名为“社区”,但二台子却是地地道道的“城中村”。凭借“借城带村、借地生财”的思路,村集体每年收入170多万元。

目前,在海城397个村中,像二台子这样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百万元的已达40个,超10万元的达101个。

这得益于海城在全市乡村探索“一核两翼”基层组织治理模式,“一核”是巩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两翼”是政经分设,村民自治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强化发展功能,盘活村集体资产,实现村集体有收益、村民增收奔富裕、基层治理添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海城共承担了15项国家农村改革试点。其中2014年11月,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办批准海城市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后,陆续承担了5项改革试点,12月海城市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首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两项试点要在今年底结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延长1年,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明年底结束,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将在2020年末结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3项试点是全国人大授权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和抵押担保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地方党委审慎稳妥推进实施的重要改革试点任务。

基于改革试点的成功实践,今年,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办又赋予海城市党组织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创新农业融资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重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探索新型农业保险体系、涉农资金整合、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8项改革试点,使海城市成为全国承担农村改革试点最多、份量最重的地区。

在实践中,海城注重打好改革试点的“组合拳”,用新型城镇化破解资金瓶颈,用土地确权定权属、定边界,用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用两权抵押释放资产权能属性,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搭建平台,用股份权能平衡利益分配,实现各项改革试点互为支撑、统筹推进。今年海城获得国家农业领域项目专项资金3.44亿元,改革试点组合效应持续凸显。

靠改革壮大实力

近日,走进海城市马风镇祝家村,漫山遍野的南国梨树枝头上挂满了果实。这个小山村,依靠大力发展南果梨产业,如今已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村集体年收入达到150万元。

“农村要想发展,村集体经济必须要强。村集体要是没钱,连路灯的电费都拿不起,还谈什么发展。”村党支部书记姚吉利说。

村集体的钱从哪儿来?只有大胆改革创新,才能打破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

从2016年起,海城市抓住大力推进15项国家级改革试点的机会,利用改革“组合拳”的优势,实现了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股权化。特别是开展了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折股量化赋权,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股份合作社,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丰满“一核两翼”中的一“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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