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从6月21日开始,吉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陆续入驻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这标志着吉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
此次督察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三大原则,重点督察六大方面内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二是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组织落实情况;三是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问题的防范、解决和处理情况;四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六是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贯彻落实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