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的刘川是重庆市丰都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6年来,先后荣获丰都县金牌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称号。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是刘川常说的一句话,他认为调解纠纷,不能单纯分是非、判输赢,最重要的是以情感人,让人心服口服。
4月2日,76岁的农村妇女程某在劳作过程中突然出现头痛症状,全身乏力、站立不稳,被送往丰都县某医院就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程某的亲属认为系医院的原因导致其死亡,当场与院方发生纠纷。刘川到达现场后,首先着手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紧接着查阅了程某的病历,咨询了相关医学专家,并组织医患双方分析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利害关系,从不同的角度去帮助家属方了解病情的真实性,最后医患双方表示同意专家分析意见。最终,根据公平、公正的调解原则,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于4月5日凌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像上述的医患纠纷,刘川在这些年的调解工作中碰到了不少,但经他调解的案件,调解协议均已履行兑现,各方对调解的结果均感满意。在多次医患纠纷的调解上,刘川认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调解医患纠纷必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作的作用。他主动与卫生、公安、应急、信访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作,形成了“预事于前,息事于先”的调解思路,对医疗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对一些有可能激化为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医疗纠纷,会同公安机关和当地镇、乡、街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有效地避免纠纷事件的进一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