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青山就有一切

马山的绿色越来越浓。历经四十个春秋的风雨,李美和也从一个16岁的姑娘步入了知天命之年,但她从来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过,“山绿了,树大了,人也老了。这些年,不管是艰难的时候,还是高兴的时候,我总会想起父亲说的一句话,有青山就有一切,什么都不用怕。”

“包山合同”成就林改先行者

“无树光溜溜,下雨沙石流,泥石盖良田,年年粮歉收。”这是1979年以前福建仙游盖尾马山的真实写照。李美和的父亲李金耀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想用行动去解决。

1979年春天,年过半百的李金耀向莲井村村干部提出要承包1200亩荒山。这件今天看来很平常的事情在当时却一石激起千层浪,莲井村多次召开支委会、生产队长会议和社员大会,经过反复激烈讨论,半年后,在一张牛皮纸上,用毛笔书写着11项条款:所造杉木收成10%归李金耀,90%归大队;桉树收成40%归李金耀,60%归大队;桐子、茶籽对半分成;药材、果树收成归李金耀等。为防双方变卦反悔,合同特别写上“今后千年不变”字样。于是,我国第一个“包山合同”在仙游的一个小山村诞生了。

李金耀破釜沉舟,卖掉了自家的房子,带着妻子和16岁的女儿李美和,雇上几名帮工,来到5公里外的马山,住进临时搭盖的小木屋,办起了全国第一个家庭林场。

短短几年时间李金耀、李美和父女先后在山上种下了40多万棵林木,其中杉木马尾松900亩,良种枇杷200亩,晚熟龙眼100亩,优质麻竹50亩。李金耀成了闻名全国的“林农”,有人说他开创了我国林业体制改革的先河。

“山寨主”痴心不改开荒梦

1987年4月,刚到花甲之年的李金耀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留下价值35万元的山林和16万元的债务。那时候李美和随父亲在山上干活已整整7年了,她决心不管有多难,都要把父亲的开荒梦给圆了。

1988年6月,李美和与莲井村签订了第二份承包合同,接过了父亲未竟的事业。24岁的李美和成为仙游县莲井林场的第二任场长,开启了筚路蓝缕的坎坷征程。

咬牙干了几年,李美和才发现护林是她最头疼的事。当时农村流行土葬,村民习惯在山上砍树建坟,只要看上哪块风水宝地了,不管上面种啥,都得弄光。人祸还不算,天灾更无情。1999年,一场霜冻突如其来,硬是把山上1500多株龙眼树冻死了。

李美和总结了父亲的经验教训,一方面种植龙眼、枇杷等经济林增加收入,一方面鼓励员工投劳入股,参与股份合作。她出土地、苗木,民工投工、折价入股。同时,想方设法支持公益事业,努力改善村场关系。

随着福建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3年5月,李美和筹集6万元从村集体那里购买了600多亩马尾松的55%的股份,使她与村集体的分成比例由原来的15∶85变为70∶30。这一年8月,她还领到了全国第一本林权证。

“耕山有权、管理有责、分配有利”的承包机制使李美和在1200亩的马山林场放开了经营手脚。

“老典型”生态建设新故事

“这些都是我的精神财富,让我体会到山高路远都要靠人去走,一步一个脚印的走。”李美和望着林场墙壁上的奖状说道,她先后获得了“全国林业劳模”“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绿色奖章”、全国“今日农家女”、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提名奖等70多种荣誉称号,马山林果开发科研基地也被评为全国“三八绿色优质工程”“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和“福建省农牧业龙头企业”。

以前那个光秃秃、黄巴巴的马山不见了,每天一出门就是满眼绿。经过林业专家的勘查,还在山上发现了30多种鸟兽。近年来,李美和围绕“绿”字做文章,多渠道、多手段开展绿色生态建设。目前,马山林果场实现用材林、经济林、灌木林、优质水果并举,树上树下充分利用,山上山下资源互补。

李美和还酝酿着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兴建马山“森林人家”,为游客提供价廉物美的吃、住、游、购、娱服务的健康、生态、休闲度假型旅游产品,提高森林复合利用价值,为乡村振兴作出自己的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