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讲诚信 停止互害

最近,浙江温州苍南的一位考生,考上北京某知名大学,结果接到学校通知,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其父亲欠了银行20万元贷款到期后两年没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俗称的老赖。

有人认为,欠钱不还,最招人恨,是该好好治治。也有人认为孩子是无辜的,父亲犯错不应剥夺儿子的受教育权。还有人问,这算不算连坐?学校的这个决定合法吗?

其实对于老赖,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早有规定:201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7条,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2016年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中第23条: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由此可看出,法律制定的初衷是限制高消费,督促老赖履行生效判决,并不影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基本权利。保证老赖的子女有学上,但不保证上高消费学校。

其实,作为老赖的子女,受连累可不只这一星半点。相关法律还规定,老赖子女考公务员,录取资格会受影响;想贷款买房,个人征信会受影响;自费出国留学,更是被限制的高消费行为。总之,爸爸老赖,孩子受累;丈夫老赖,妻子受累;一人老赖,全家受累。

除了家人受限,最高人民法院对付老赖还有11大手段: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老赖的车辆上不了高速;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禁止高消费,再也不能任性了;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养老金可直接划扣;老赖最高可判7年。

由此可见,信用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越来越重要,失去信用,将寸步难行。这些年国家在信用建设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国家发改委与央行会同50多个部门早已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还有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44个部门和所有的省区市以及60多家市场机构都有了互联互通,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6.4亿条,为联合惩戒、联合激励提供有效支撑。

事实上,惩戒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保护。提高失信成本,是为了减少失信的发生。为此,我有两个呼吁:一呼吁政府层面,信用信息尽快实现全面联网和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孤岛越少,失信者的生存空间就越小。二呼吁民间层面,停止“互害模式”,要互相补台,而不是互相挖坑。这样一来,政府与民间可达成相辅相成,政府用法律用制度用大数据来约束,民间用道德用正义用公序良俗来制衡。冤冤相赖何时了?多一个人讲信用,就少一个人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