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意见》包括3个部分共25条。按照优化市场、简化办事、提升服务、要素保障等四大板块明确了22项改革任务。

《意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率先突出以下重要改革举措并尽快落实落地见成效: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企业不动产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建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

为确保22条主要任务取得改革实效,湖北省政府提出了各地各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建立健全全省“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