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微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河南省将扶持4万“小老板”升级“企业家”。
河南省将在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建立“个转企”培育清单,实现本年度转型4万户、2020年前累计转型10万户的工作目标。被重点培育的个体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2018年3月8日前登记在册,未被标注为异常状态,规模较大、经营良好的存量个体工商户;经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优先培育;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10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优先培育。
发改和财政等部门将落实取消、停免征或降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市县级财政将对“个转企”企业及其所在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补助。奖励原则、对象、方式、标准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个转企”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外还有延期缴纳税款、免征契税和免收交易费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