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构建云南开放型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稳,经济稳;金融活,经济活;金融乱,经济乱;金融强,经济强。云南在2013年获批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但是进展十分缓慢。新时代背景下,云南应该有新作为新形象,打造第八彩,全面构建云南开放型现代金融体系。

加快建立云南“金融+”战略机制。金融主要包含银行、保险、证券三大行业,但是随着经济、技术以及金融自身的融合和创新发展,金融混业经营现象不断加剧并衍生出新的金融服务,因此除了三大传统基本金融业务以外,还有股市、保理、贸易融资、金融资产交易、不良资产处置、PPP融资体系、离岸人民币、货币互换、债券市场、信托、基金等业务,以及各种金融业务的合并创新。

加快建立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促进体系。在越南、缅甸、老挝的远离云南的城市则依然只能使用美元和当地币。因此,为了加大人民币周边国际化,必须加快建立有效的促进体系。一是坚决推行援外结算人民币化,二是推动人民币在贸易和工程结算中的使用,三是推动周边国家使用和储备人民币,四是人民币要敢于与美元同台竞争合作。

建立区域性离岸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云南虽然还没有建立沿边自由贸易区,但是可以借鉴国内外经验,建立南亚东南亚离岸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引进各大金融机构来云南参与建设离岸金融中心,努力探索在离岸金融信息技术、离岸金融业务流程、离岸金融业务再造、离岸金融工程设计、离岸金融应用管理及国际贸易离岸金融代理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内,积极开展离岸金融创新的产、学、研服务工作,推动离岸金融与自贸区战略、自由港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澜湄合作、辐射中心建设等进行整体对接。

推动建立周边一体化资本市场。云南金融走出去或者引进来,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对接和制度走出去。而制度对接的关键是中国金融产品、服务、机构和专利走出去。中国证券交易所可以在云南设立办事处,吸引南亚东南亚优秀企业上市,也可“走出去”与这些国家合资设立股份制证券交易市场。比如,开设支持创新创业的三板市场。

打造国际化金融机构及产品服务体系。创新推进各类金融企业走出去。金融机构走出去,无外乎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自身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逐步搭建国际经营网络;二是通过并购国际目标市场的已有金融机构,快速搭建国际经营网络。云南应在富滇银行建立老挝分行的基础上,加快走出去建立分支机构或者入股并购当地金融企业,推动建立跨境民营银行、跨境信托、跨境金融租赁、跨境担保等金融组织,推动培育跨境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跨境保险市场发展,建立健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金融体系。

建立云南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体系。云南要大力培育和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典当、租赁等民营金融机构,在可能情况推动小贷公司能够享受到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待遇。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三农金融服务体系,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边贸金融服务体系,城镇经济开发金融服务体系。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包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等金融工具。云南作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应该做好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的表率。

重构云南金融基础环境与优势。2015年云南煤化工集团13亿元债务违约和2018年初云南省国有资本两次未能偿还信托贷款等恶劣金融事件,造成金融机构集体关闸涉滇金融合作的灰犀牛极端灾难格局。深入推进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从而全面推进市场化金融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一网五平台”、农村信用体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地方金融发展环境。根据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文件,积极争取国家一揽子金融发展特惠政策,特别是支持云南扩大发债权和发债额度,从而培育云南特有的金融优势。然后,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第一,建立云南地方金融综合监管体系。第二,建立市场老赖严惩机制。第三,加快健全云南自身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建立自身的金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