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读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023年9月17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充分吸收福建林改经验,将福建列为全国建设的3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首。为加快福建建设全国深化林改先行区步伐,大力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孕育而生。
《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全国林改先行区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十大举措。
在推进“三权分置”上先行,重点是在林地延包、林地流转等方面先行;在优化林权管理上先行;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上先行,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经营;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上先行,优化公益林布局、开展非重点区域天然林抚育和复合生态修复、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探索林业经营管理制度;在创新采伐制度上先行,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人工商品林;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扶持培育绿色富民产业、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机械补贴力度;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健全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制度;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健全监测体系、引导参与碳中和、稳步推进开发与交易;在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上先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支持、财政加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在推进提升管理服务上先行,健全林长制、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快智慧林业建设。
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旭东表示,《实施方案》是福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内容丰富,干货很多,提出了一系列“利民惠企”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放宽采伐限制、支持规模经营、推动科学经营、扶持绿色发展、提升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
在放宽采伐限制方面,立足于放宽放活,对人工商品林采伐,取消主伐年龄限制,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对林农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在支持规模经营方面,完善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鼓励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补助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整合林地资源。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示范带动规模经营。鼓励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加强与村集体、林农的合作经营。
在推动科学经营方面,科学保护利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提升经营效益。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促进林地增绿增彩,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在扶持绿色发展方面,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从用林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完善林长制建设,加强林业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大力实施智慧林业“123”工程,提升林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广大林农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
下一步,福建将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试点,努力推动全省林改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进一步构建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更好发挥福建在全国林改中“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的作用,为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黄长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