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据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主题为“太原市生态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消息,2023年,太原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4.95,同比下降2.8%,为2019年以来“四连降”,历史性进入“4.0+”时代,为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PM2.5浓度41µg/立方米,下降6.8%,改善幅度高于全省2.6%的平均水平,全市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均为优良水体,优良率连续两年达到100%;4个省考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

2023年,为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按照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要求,结合太原市实际,制定完成了《太原市“一泓清水入黄河” 攻坚行动方案》,为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资源约束、水生态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形成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强大内生动力和稳定成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有力支撑。太原市相继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202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优秀城市”和“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称号,山西省娄烦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杏花岭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4年,为建立健全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将《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并经太原市政府同意,于1月25日正式对外发布。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吉生介绍,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中,启动预警更加严格。太原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分3个响应级别。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级对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设定Ⅲ级、Ⅱ级、Ⅰ级3个响应级别;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对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增设预警启动条件;可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易发、频发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杨继生表示,太原市通过坚持每日和气象部门、专家组共同会商分析,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和精准度,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通过严格落实省“1+30”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三同步”机制(同步预警调度、同步应急减排、同步改善质量),形成大气污染协同防治的合力;通过在预判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时段,及时和周边地市沟通,在一定范围内启动减排机制,让应急减排工作更加精准。通过扩展大气污染应急行业企业,建立管控清单,深挖减排潜力,做到涉气企业“应纳尽纳”;通过参加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异地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减少污染传输压力,实现空气质量共同改善。
2024年,太原为加快推进美丽太原建设实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将锚定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两大目标,持续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无废城市”“气候投融资”“碳监测”“碳达峰”4项试点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督察监管执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实现太原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超过4.83,同比下降2.4%,力争PM2.5下降至40µg/立方米以下;水质国考断面稳定达Ш类、省考断面稳定达Ⅴ类水体,汾河太原段水质持续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的主要目标,从而加快推进美丽太原建设实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记者 席兆平 通讯员 霍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