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四川省会理市召开专题会议,对《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再安排。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毅,副市长张春晋出席会议。

《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文明行为规范、鼓励与促进、职责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在公共环境、交通、社区、旅游、餐饮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会理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领域实际,开展宣传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交通领域将《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与工程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移风易俗等工作统筹推进,抓好道路“建、管、养、运”,持续改善交通路容环境、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以交通基础设施的大提升,助推文明共建;公安系统聚焦各类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隐患清理,加大网络犯罪整治力度,强化交通整治,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以法治“硬标准”推动文明“软实力”的提升,全力营造文明守法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会理市将通过全域宣传、社会宣传和志愿宣讲等方式,进一步抓好普法宣传,并积极开展“凉山好人”“文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加强文明行医、文明就医宣传,强化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礼仪服务培训,修订完善服务标准,树立窗口文明形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文旅、商务、城管、消防救援、农业农村等多个执法部门联动执法,促进市民文明行为养成,合力推动《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最大限度发挥《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效益。
会议强调,要凝聚思想共识,深刻认识《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条例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要狠抓职责落实,扛起《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的工作责任,促进工作落地见效。
会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围绕贯彻落实《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发言。(记者 戚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