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该方案是“十四五”后两年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了政策支持。
3月21日,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山西省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中立,山西省工信厅副厅长张晓蕾,山西省住建厅副厅长卫再学,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许有志,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长杜青6位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3个部分。
在总体要求部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突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在工作目标部分,在坚决完成国家下达山西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年度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力争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前移。
在重点任务部分,要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优化升级,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实施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要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要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要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要推动省会太原空气质量提升。加快太原盆地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太原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大气环境管理体系;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科技支撑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环境经济政策等配套支持政策;要压实各方治污责任。从组织领导、考核督察、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全民行动等方面压实各方治污责任。

产业结构调整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山西省工信厅将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钢铁行业有序推动兼并重组,改造升级限制类装备,提高先进工艺装备产能占比。焦化行业加快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节能环保安全水平。化工行业加快固定床间歇式气化技术升级改造,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有色行业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推广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等节能减排技术。建材行业推动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聚焦破解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大力发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现代消费品、氢能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攻关先进适用技术、“卡脖子”技术,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端产品。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壮大产业规模。积极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发挥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推进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找准绿色低碳转型短板,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根据专业镇环境承载力,推动专业镇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聚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持续推动示范基地建设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打造优质产业集群载体。

据了解,《实施方案》还体现出不同区域差异化管控要求,根据区域污染特点和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对汾河谷地、太原盆地等结构性污染较重、空气质量较差的区域提出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要求汾河谷地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加快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升级改造和淘汰退出。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对中部城市群、上党革命老区、临运盆地散煤取暖替代提出要求。在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对PM2.5年均浓度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设区市、县(市、区)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后20的县(市、区)以及区域内的工业园区提出新能源车辆替代要求。(记者 席兆平 通讯员 霍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