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坚持保护优先,活化利用,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加强改革探索,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在转变建设理念方面,江西省结合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城市更新等工作,推动建设理念的转变,正确处理城乡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各地市也相继出台了专项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此外,注重关键环节的把握,印发了《关于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方案》,确保各级党组织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发挥作用,并将其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
江西省全面普查建档,确保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妥善保护。通过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 “保护对象挂牌测绘建档”等专项行动,建立了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信息平台,实现了数字化信息采集。截至目前,全省已公布历史建筑同比新增253栋,并对全省3000余栋历史建筑、20000余栋传统建筑进行了“一户一案”建档。历史文化街区挂牌完成率达到100%,历史建筑挂牌完成率98%、测绘建档完成率97%。
在加强育才传艺方面,江西省重视传统建筑工匠的培养和发展,弘扬传统建筑工匠精神,厚植传统建筑工匠文化。成立了“江西省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学会”和“江西省‘样式雷’建筑文化研究会”,建立了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库,推动了“学校—企业—专家—研究会”等建筑工匠培养实践共同体的构建。通过全面完成传统工匠专项调研,建立了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培育了更多的传统建筑工匠带头人。
此外,江西省坚持“保护第一、修旧如旧”的原则,促进建筑形态与发展业态的有机衔接。鼓励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实施城市更新,全力保留历史记忆。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征集并遴选了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作为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在全省推广。
截至目前,江西省已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历史文化街区82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50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6个,中国传统村落413个,省级传统村落157个;公布历史建筑3860处,普查登记传统建筑2万余处。这些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不仅凝结了城市记忆,也牵住了居民的乡愁,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支撑。(通讯员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