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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举措加强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2024-04-16 19:07:34 作者:高云良 编辑:刘伊玲 责任编辑:刘炎炎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切实加强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四项举措,有力有效解决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设管理中常见多发问题。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禁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督促审图机构按照规定审查。对于“三大工程”的“未批先建”“无证施工”等行为要严查重处,“三大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开展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现场监督。

扎实做好工程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严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认真做好现场监理,重点对住宅工程常见多发问题的关键分部分项、关键工序、关键步骤、关键材料加强监理旁站检查工作。严格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检测确认的不合格构件、材料坚决清出,杜绝进入实体工程。

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江西省住建厅在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省级检查,日常适时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检查。设市、县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帮扶。此外,对于“三大工程”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图审和工程检测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关键人员未在岗履职、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严厉查处。一经查实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律顶格处罚,并不得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处理结果向社会曝光。( 记者 高云良 通讯员 王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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