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板桥水库,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大勇一起为“汝河源头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这是汝南县人民法院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的系列活动之一。

“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板桥水库设立汝河源头司法保护基地,是以司法之力推动汝河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岸群众对汝河的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爱护环境理念的实际行动,对于推动汝河沿岸高质量治理和驻马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说。
汝河发源于泌阳县象河乡大寨山北麓,流经泌阳县、驿城区、遂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新蔡县8个县区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于新蔡县顿岗乡班台村汇入洪河。流域面积7376平方千米,约占驻马店市总面积的49%,流域内总人口125.47万人,耕地面积110870公顷。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板桥水库举行“汝河源头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旨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主动加强集中管辖域内兄弟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不断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多元解纷等长效协作机制,统筹做好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惩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两手都要硬”,在加强汝河司法保护、凝聚各方环境保护合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环境司法影响力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2023年1月19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自2022年12月29日起,汝南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豫南平原生态区7个县区(驻马店市驿城区、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西平县、平舆县、上蔡县)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28件,审结28件,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100%。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100%。在河南省高院组织的全省环资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中,一篇判决书获一等奖,两篇调研报告分获一等奖、三等奖,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获得“双料冠军”的基层法院。因工作成绩突出,2024年4月,汝南法院环资法庭荣获河南省“2023年三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同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张魁,在2024年河南省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五部六门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6月5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今年六五环境日主题——“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了进一步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传播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汝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走进校园巡回审判、院长上环保普法教育的法治课、召开环境资源审判通报会、向群众现场普法宣传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美丽中国我先行”的理念,倡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自然环境,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记者 李向东 通讯员 付忠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