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其中古建筑421处;山西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79处,其中古建筑约500处。这些古建筑,尤其是木结构建筑涵盖唐至清各时期,构成全国惟一完整的古代建筑序列,山西省也因此享有“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博物馆”的美誉。古建筑之所以能跨越千百年风雨留存至今,核心在于其始终与民俗活动深度相融、与非遗技艺紧密相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长期处于“活态传承”的良性使用状态。但当前,山西省大量古建筑(含相当比例的国保、省保单位)经修缮焕新后,却因展陈内容匮乏(或单一)、民俗载体缺失、非遗纽带断裂,加之活化利用机制不健全等,沦为了仅存建筑躯壳的“空房子”。这种“空壳化”现象,不仅造成巨额修缮保护资金闲置浪费,更让承载山西文脉的文化遗产丧失了传承文化基因、延续文明根脉的核心功能。
山西两会期间,山西省人大代表张宇飞建议:
深挖文化内核,构建“建筑+非遗+民俗”三维活态展陈体系。建立多方联动梳理机制,组织考古学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本土村民等力量,系统挖掘古建筑承载的历史典故、民俗传统及非遗关联资源,编纂形成专属文化档案,夯实活化传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科学规划展陈布局与内容设置,杜绝同质化呈现。在民俗节庆期间,依托古戏台常态化开展地方戏曲、曲艺展演;在古院落、古街巷合理布局木雕、剪纸、刺绣等非遗工坊,推动非遗技艺现场展示与互动体验,实现古建筑文化“可观、可感、可参与”的传播实效。
创新运营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内生动力。适度在部分“空壳化”问题突出的古建筑内,规范推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运营模式,梳理发布古建筑活化利用白名单,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规范方式,择优引入有实力、有情怀的企业、乡贤及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合理授予5—20年运营权限。设立古建筑活化传承专项扶持资金,对聚焦非遗展示、民俗传承的运营主体给予精准补贴,建立“运营收益反哺保护维修”的良性循环机制。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古建筑管护、运营服务等工作,实现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双向共赢。
深化文旅融合,打造“古建筑+”多元价值转化链条。围绕庙会文化、晋商文化、民俗风情、神话传说等特色主题,串联区域内古建筑资源,打造一批精品文旅线路,提升集群发展效应。将具备条件的古建筑纳入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录,针对性开发古建筑营造技艺、彩塑壁画修复、传统民俗体验等研学课程,厚植青少年文化自信。结合春节庙会、中秋赏月、重阳登高、端午祈福等传统节日,策划开展特色主题文化活动,让古建筑成为承载乡愁记忆、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公共文化空间。
强化人才支撑,培育复合型保护运营专业队伍。支持山西省内高校增设古建筑保护修复、文化遗产运营管理等相关专业,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定向培育兼具专业技术与运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组建古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专家智库,为项目策划、运营管理、技艺传承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定期组织基层文物工作者、古建筑运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其文物保护法规意识、运营管理能力、非遗传承水平等核心素养,筑牢活态传承人才根基。
古建筑是山西最具辨识度的文化名片,破解古建筑“空壳化”难题、推动其真正“活起来”,既是守护文化遗产本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要求,也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文旅深度融合的重要路径,对提升山西文化软实力、加快打造文化强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记者 席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