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六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专场。发布会上,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维表示,在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开设的首批5家日用消费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开业。

发布会现场(何美娴 摄)
2月5日,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海南同步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保障了国家政策出台后能够第一时间实施。目前,海南正在按照《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经营资格许可及免税店设立等工作。
在经营资格许可方面,2月5日,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的公告》,明确了申请经营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陆维介绍,申请经营资格应符合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为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特征,“零关税”日用消费品经营资格不限制企业类型,允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二是考虑到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应符合一定的监管要求,需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经营,才能更好服务岛内居民享受政策红利,因此我们从经营年限、经营面积、经营业绩等方面合理设置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应具备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保障商品供应。三是为保障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溯源、数据安全、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经营信用。
在免税店布局与设立方面,陆维指出,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内地没有先例可循,在规划布局方面,海南遵循“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采取“分批实施、逐步推开”的策略推进,计划在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率先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市县政府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商业基础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根据《管理办法》提报了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布局规划,首批共设立5家。具体布局为:在海口市国贸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三亚市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根据规划布局,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当天开业,让岛内居民在春节前就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陆维表示,海南将从5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岛内居民在开业期间能更好享受到政策红利与便利。
一是加强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发布购物指南,提升岛内居民对政策的知晓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购物。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督促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员工培训,做好现场政策解答及购物引导,服务百姓需求。
三是优化产品供给,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开业临近春节,我们将结合春节消费特点,加大节日特色商品的供给力度,努力满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的购物需求,组织免税店推出节日爆款商品。
四是做好开业促销,开业期间政府将送上一份新春礼包,发放日用消费品免税消费券,让大家买得实惠,买得称心、放心。
五是强化综合保障,相关市县政府已制定开业保障预案,做好交通疏导等方面的工作,全力营造舒心、便利的购物环境。(记者 林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