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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启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
来源:县域经济网 2026-09-15 18:10:54 作者:王天武 编辑:常嘉琳 责任编辑:高云良

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及生态环保知识走进乡村、贴近群众,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吉林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吉林农村报社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进农村”系列基层宣传活动,先后走进梅河口市、抚松县,将生态环境普法科普送到乡村一线,把法律知识、环保常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近日,宣传队伍首先来到梅河口市知北村。活动现场氛围热烈,工作人员向游客、当地村民发放环保布袋、围裙、环保宣传册等宣传品,设置环保咨询服务台,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垃圾分类、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污水治理等群众关心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科普讲解,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答疑。现场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张贴主题海报,开展环保知识互动问答,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

现场文艺表演的演员穿戴环保宣传标识助力科普传播,以生动欢快的方式响应环保宣传号召,现场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涨。

知北村集中宣传结束后,宣传采访队伍继续深入梅河口市周边村屯,倾听基层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生态保护的切身感受。

“这几年村里环境变化我们都看在眼里,道路干净了,污水也得到处理,居住越来越舒心。今天学习了《生态环境法典》才知道,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法定义务,秸秆露天焚烧也有明确禁令。以后我会按照法典要求做好垃圾分类,不随意焚烧秸秆垃圾,带动家里人一起依法爱护村里环境。”团结村村民郝祥波说道。

幸福村村民朴龙洙深有感触:“希望多开展这样的下乡普法宣传,让更多老百姓读懂生态环境法典,用法律守护好咱们的美丽乡村。”

结束梅河口的宣传后,宣传队伍继续奔赴抚松县,依托第40届人参文化季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及科普普法活动。

当日傍晚,抚松镇文化广场热闹非凡,人参文化季专场文艺晚会正在精彩上演。宣传工作人员设置宣传品发放点与科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科普海报。文艺晚会主持人与宣传点工作人员互动,吸引大批市民、游客来到宣传台前。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环保布袋、环保围裙、生态科普宣传册等文创宣传品,把绿色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业务人员现场值守,围绕林下资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秸秆综合利用等群众关切内容,面对面答疑解惑。

现场还设置生态环境法典、环保知识互动问答环节,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人居环境提升、林下生态保护、垃圾分类、噪声管控、光污染防治出题,群众踊跃答题,答对即可领取小纪念品。“答对题目还能领小礼品,答题过程学到不少干货,噪声扰民怎么维权、遇到野猪毁田该怎么办,法典里都有说法,收获满满!”大家在趣味互动当中,加深对生态环保法律和科普知识的理解。

次日,宣传队伍下沉到抚松县的乡镇街道,开展上门宣讲,变广场集中宣传为上门送法送科普。工作人员来到松江河镇站前社区,与在社区开展文娱活动的居民交流,了解大家平日里对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有哪些建议,对于居民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将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摆放到阅读栏,方便平时居民取阅。之后来到天之盛景小区,走进居民家中、走到居民身边,和群众促膝交谈,讲解环保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生态环境诉求,讲解噪声、油烟扰民如何维权、举报保护、举证倒置等便民法律条款,打通生态环境普法科普“最后一公里”。

“以前总觉得《生态环境法典》这类法律法规离咱们普通老百姓很远,今天工作人员上门讲得明明白白。不仅垃圾分类、林下资源保护有法律规定,广场舞噪声、油烟扰民、光污染这些日常烦心事,法典都管。还有举证倒置、举报保护,以后遇到污染扰民,我们维权也更有底气了。”居民李春芬说道。

居民许传兰也颇有感触:“抚松靠着好山水发展人参产业,《生态环境法典》既规范林下产业生态保护,也写明公民绿色低碳的法定义务。保护好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好日子。这样上门把法典条文讲透,我们听得进、记得牢,今后我们也会依照法律要求,自觉爱护周边生态环境,遇到环境问题也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本次系列活动立足地方产业特色,将生态环境法典、环保知识科普与乡村旅游发展、人参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跳出单向宣讲模式,充分调动商户、游客、村民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把餐饮油烟管控、噪声防治、垃圾分类、秸秆禁烧、群众维权、野生动物避险等法典民生条款讲进群众心里,让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既助力梅河口乡村旅游、抚松人参产业实现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也为建设生态宜居和美乡村厚植生态底色。

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将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普法科普向基层下沉,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与活动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争当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践行者、宣传者,共同守护吉林的绿水青山。(记者 王天武 通讯员 郭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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