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警示 || 巩义农商行10项违法时任董事长受处罚

日前,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出罚单:郑银罚字〔2022〕20号、21号、22号。

罚单显示: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规定。给予警告,被罚款136万元。

时任巩义农商行董事长王建伟,对巩义农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罚款6万元。

时任巩义农商行信用管理部(原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魏林峰,对巩义农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罚款4000元。(记者 谢元辉

联系方式:010-68596399  xjxn@vip.sina.com


编辑:王雪儿
责任编辑:
阅读量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