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力促绿色转型发展 | 县域经济网·中国县域经济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山西省落实落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衔接重要政策法规、重大规划、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精细化管控,聚焦筑牢华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山西等目标任务,牵头开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经山西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6月,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西省《实施意见》。

8月6日,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双喜、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潘俊刚三位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霍芮 摄)

《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三个方面。在总体要求部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差异化精准科学施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在主要目标部分,明确了到2025年,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高效完备、精准科学、运行顺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山西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新闻发布会现场(霍芮 摄)

在重点任务部分,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要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全域覆盖分区管控体系。一方面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编制主体、发布实施及更新调整等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实施生态环境差异化管理,根据三类管控单元不同特点,提出“一单元一清单”环境管理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保护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减少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以人口密集区、工业聚集区为主,需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要求;要支持绿色转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重大生产力布局,结合现有政策,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实施提出相关要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出科学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科学决策,指导项目合理选址选线;要精准科学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提出加快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相关措施。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要素管理的统筹,提出系统推动汾河、桑干河等重点流域管控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提出一体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措施。加强政策联动,提出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等具体要求。

张继平表示,下一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完善山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记者 席兆平 通讯员 霍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