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县域法治环境 推进建平全面振兴 | 县域经济网·中国县域经济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构建县域经济发展的法治新格局,是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题中之义与本质要求。当前,辽宁省建平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更要以系统思维谋划法治建设,积极探索优化法治环境的实践路径,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保障建平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突破。

良好法治环境,是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关键,是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让群众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追求个人发展与幸福。同时,良好环境是凝聚团结力量的基本方式。

推动县域法治建设,任务重、周期长、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在法治环境建设实践中,重点应把握好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建平法治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坚持抓全链带全域,切实找准县域法治环境建设统抓协调的聚焦点

法治环境建设是长期任务、系统工程,要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找准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提质增效的聚焦点。聚焦“三大属性”,持续强化基础保障。聚焦法治功能牵引性,充分发挥县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制度建设等顶层设计,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建平落地见效。聚焦法治系统协同性,紧抓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推进法治工作更加目标化、具体化,构建上下贯通、条块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增强述法工作的辐射带动效应,持续夯实法治建设责任。聚焦法治动力内生性,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整体合力提升法治环境建设水平;聚焦“关键少数”,持续强化示范引领。法治环境建设需要抓好“关键少数”,更需要“关键少数”来抓好。建平县将在推进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常态化上持续用力,通过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和法治学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走深走实。

坚持抓重点提效能,扎实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厉行法治,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持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应修尽修、应废尽废、应备尽备。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打造阳光政务。四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完善、优化“一基准四清单”制度,全方位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对于违法行政、不当行使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持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进行规范,持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紧抓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强化科技支撑,提升队伍素质,确保执法司法每个环节、每项活动都在有边界、有约束的环境中进行。二是强化监督制约。完善司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县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协同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格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三是促进公正公开。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不断扩大公开的事项和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强化公开的效果和保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坚持抓服务拓路径,多维度赋能基层依法治理

整合资源力量,创新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有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一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村(社区)下沉,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整合村警务助理、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资源,加强社会面普法宣传,从不同受众的需求偏好出发,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研究制定一些实用、接地气的宣传措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三是凝聚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确保行政复议机关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优化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确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用足用好。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万马奔腾,勇为者胜。法治环境建设始终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建平县将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以实干实绩不断优化县域法治环境,续写法治建设更加辉煌的建平篇章。(作者系辽宁省建平县委书记 白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