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诈骗类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刑事检察队伍能力建设,7月8日,四川省广元市检察机关诈骗类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暨听庭评议活动在剑阁县举行。广元市、县两级院刑事检察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活动。
庭审中,以剑阁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诈骗案为示范案例,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案件争议焦点,对全案证据进行合理分组并逐一出示。针对被告人否认的关键细节,通过多媒体手段综合展示车辆轨迹信息、取款记录、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扎实论证犯罪事实,排除合理怀疑,为指控犯罪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评议会议。评议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交流观摩收获,并围绕文书质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礼仪、庭审效果等多维度进行精准点评,对公诉人“庭上见的能力”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又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对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专业细致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助力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
广元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红在总结时强调,法庭是检验检察官办案质量与综合素质的“试金石”。此次听庭评议活动为全市检察机关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搭建了重要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刑事检察条线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不足,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办案能力,推动个案经验制度化,切实提升出庭质量。
下一步,剑阁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评议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出庭公诉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出庭能力实训,不断提升公诉人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记者 戚原 通讯员 梁燕霞 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