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 漳州台商区首日行动主打“柔性执法” | 县域经济网·中国县域经济报

“您好,您刚才骑车看手机了,非常危险。新规明确这是要处罚的。”11月1日,在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主干道文圃大道与仁和东路的交叉口,交警拦下一名边骑车边看手机的市民,没有开出罚单,而是先进行了一番劝导。

交叉口车流人流如织,多名交警正在路口忙碌,对过往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现场教育。

当天,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以新规施行为契机,紧扣《办法》要求,在辖区各大重点路口同步开展执法整治与宣传教育行动,向过往群众讲解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登记程序、骑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等规定,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以宣传教育、现场劝导为主,目的是让市民更快了解并适应新规。

“新规施行第一天,我们主要是以劝导为主,重点检查非机动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安全头盔。我们的主要目标是让每一位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能清楚地了解新规,意识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叶祺祯说,希望通过这种高频次、高密度的路面宣导,迅速提升新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叶祺祯还介绍,目前,摩托车驾驶员大多已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但不少市民误以为绿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头盔“可戴可不戴”,实则为认识误区。按照新规,未佩戴安全头盔将面临20元罚款。

骑行时使用手机处罚50元,这一规定引发市民关注。在记者随机采访中,多名市民表达对新规的支持。市民王秀果说:“骑车看手机非常危险,我亲眼见过这样的事故。”

新规对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电动自行车后座载人年龄从原来的12周岁调整为16周岁,要求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携带宠物、边骑车边遛动物,禁止乱冲乱撞、逆向行驶。骑行时接打电话、玩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由交警部门责令整改,并处50元罚款。同时,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

下一步,漳州台商投资区将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推动市民了解、遵守新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记者 黄长秋 通讯员 陈燕贤 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