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保护与发展

本报讯 在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云南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大战略思想运用到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领域。

云南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重大项目、政策措施,印发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发展云南实施规划》,并研究制定云南省长江经济带森林和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长江岸线(云南段)开发利用与保护等专项规划,制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

全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国土绿化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加大滇池治理力度,深入实施洱海抢救性保护行动、抚仙湖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全面停止和整顿小水电、小矿山开发,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森林云南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坚决保护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良田沃土。如今,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9.7%。2017年,环境质量指数居全国第5位,生态保护指数居全国第2位。

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云南积极参与沿江产业承接转移和分工协作,优化长江沿岸产业布局,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次产业结构从2015年的15.1:39.8:45.1调整为2017年的14.0:38.6:47.4,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1.8个百分点。

云南还严格控制化工、冶金、建材等产业的规模产能,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重污染类项目落地,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近年来全省累计压减生铁产能156万吨、粗钢产能426万吨,取缔“地条钢”产能600万吨,退出煤炭产能3876万吨,同时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培育新产业、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