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理”校正党员违纪行为

“今天的审理,当事人虽然没来现场,可是从头到尾,我看纪委都是公开公正的。”近日,江苏省泗阳县纪委对王集镇魏圩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的审理刚结束,村民就纷纷竖起大拇指,夸赞“缺席审理”的好处。

“缺席审理”,是泗阳县纪委在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在违纪党员缺席的情况下对其处理的一种创新。“缺席审理”推出后,对追责、处分违纪党员干部产生了明显效果。由于本人不在场,“缺席审理”是否存在不公正的现象?

针对群众的疑问,该县纪委围绕“缺席审理”公平公正,出台了对违纪党员“缺席审理”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对“躲而不见”的违纪党员,县纪委将启动“缺席审理”程序,通知违纪党员所在的党支部,指定2名党员作为违纪党员助辩,并召开支部大会对违纪党员进行“缺席审理”。之后,审理人员针对助辩情况,认真审核案件材料、撰写审理意见,经审理室集体审议,形成审理报告。基层党委和党支部通报违纪党员的违纪事实,形成处理意见。最后由审理室将审理报告和党委处分意见提交县纪委研究。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使“缺席审理”更透明。

三庄乡梨园村党员卓启超因参与赌博,受到行政处罚后,乡里将卓启超违纪案移送县纪委审理室审理。没想到,卓启超拒绝审理室的见面谈话,也不接受有关处分。审理人员了解卓启超基本情况后,启动了“缺席审理”程序;召开梨园村党支部大会,对他进行“缺席审理”。县纪委根据卓启超的违纪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他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在梨园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卓启超收到处分决定后,感叹道:“这个决定,俺心服口服!”

泗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启旺说,“缺席审理”,就是要让“躲而不见”的违纪党员得到应有处理。而“缺席审理”,更要求纪委秉公办事,不能“葫芦官判葫芦案”,而是要对人对事负责,维护党纪处分的严肃性,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度。

截至目前,该县已经对12名违纪党员进行“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