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意见等相关规定,近日,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政府向全社会发出通告:禁止在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旅游活动。旨在有效保护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黄河源头生物多样性,保障珍稀物种栖息地不受威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保护好黄河源头。
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将通过建立“联合、联动、联防、联打”机制,对涉及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严禁一切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进入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旅游、探险活动。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因公进入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工作的,必须在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工作。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组织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