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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威出台新规强化扶贫资产管理
放大 缩小

本报讯 云南省宣威市近日出台扶贫资产管理试行办法,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项目效益,从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办法由总则、扶贫资产分类、扶贫资产管理体系等10章31条组成。在扶贫资产管理体系方面,宣威将建立市、乡镇、村三级管理体系,实行台账制管理。

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面,到户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归受益户所有,到村经营性资产收益归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实行“先归集体后分配”方式,主要用于贫困人口中无劳力、残疾、大病等困难群体补助及公益性岗位开发,剩余收益用于贫困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

近年来,宣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扶贫工作专项报告,以及进行扶贫项目考察、专项调查、代表意见建议跟踪督办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加大精准扶贫工作监督,在强化扶贫预算资金管理、紧盯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同时,规范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

记者 郑义 通讯员 杨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