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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农商行涉多项违法5人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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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银保监会黔南监管分局对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出罚单: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

罚单显示:黄培刚、余腾蛟是福泉农商行发放贷款偿还票据垫款行为负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各被罚款10万元。

罗承宏是福泉农商行发放贷款偿还票据垫款行为负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

刘维俊是福泉农商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信贷资金挪用入房地产企业行为负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罚款10万元。

陈国江是福泉农商行互持同业存单,资金空转行为负领导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罚款8万元。

记者 谢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