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春宏)日前,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已获海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6年6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全国首例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也是海南省设区市与自治县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实践。
此次协同立法围绕旅游信用体系建设,聚焦职责界定、失信认定、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区域协同五大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旨在统一区域治理标准、健全跨域监管机制,提升三亚经济圈旅游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立法明确十类严重失信行为,以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为认定依据,规范认定、公示与救济程序,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实施重点监管、限制政务便利、限制评先评优等惩戒措施,并推动征信、金融、行业协会等多方联动,加大失信成本。
同时,法规健全了信用修复与权利救济机制,符合条件的主体可申请修复,完成后及时终止公示、解除惩戒,并提供异议申诉、复议诉讼等多元救济渠道,兼顾监管刚性与营商温度。
为实现跨域协同,立法要求四市县信息共享、名单互认、惩戒联动,在信用中国(海南)平台联网公示,真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全域约束格局,有效遏制流动违规、异地换壳等乱象。
本次协同立法采用“牵头统筹、四方会商、同步推进、各自表决、统一报批”模式,为全省区域协同立法提供可复制样板。
从经营主体视角看,新规让合规边界更清晰、公平竞争更有保障、纠错修复更有路径,将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引导行业诚信经营,推动三亚经济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