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推荐 > 政策超市 > 相关新闻 >正文
农业农村部将开展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市场工作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2025-07-07 08:01:31 作者:杨玉 编辑:刘炎炎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市场工作的通知,2025年将组织开展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市场工作,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切实提高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水平和带动能力。

通知提出,共建对象在农产品主产区注册经营,以粮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或特色农产品为主营品类,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大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通知明确共建条件。区位优势突出。市场所在地交通便利,配套齐全,路网发达,能够有效衔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特色优势明显。市场所在地为农产品优势产区,主营农产品总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产销促进作用突出;具有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拥有一批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在标准化、绿色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等方面优势明显。建设运营良好。市场具备主营农产品全国性物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服务、品牌培育、消费促进和产业带动等功能;年交易额在50亿元以上,且近3年年平均交易额和年平均交易量在全国同类市场中位居前列,脱贫地区建设条件可适当放宽。组织管理规范。市场管理运营机制健全,交易行为监管有力;市场运营主体具有较强发展实力,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大型农垦企业可优先推荐;市场近3年未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市场产业带动能力强,积极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完善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享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增收。支持保障有力。地方高度重视,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土地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场发展环境较好。

通知指出,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市场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初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省级农垦集团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材料、中央直属垦区向农业农村部自荐)、农业农村部确认的程序开展,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市场数量不超过2个,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不超过3个。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拟推荐市场的实际建设运营情况。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真正将特色优势强、现有基础好、建设意愿足、发展潜力大、推进措施实的农产品产地市场推荐出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记者 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