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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基层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县域经济网 2025-12-22 18:47:31 作者:吴舒睿 编辑:赵晓娜 责任编辑:高云良

近日,记者走进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医调委”)定西工作站的办公室,墙上“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八个大字格外醒目。茶几上摆着区分“医调委”“患方”“医方”的桌签,文件柜上方挂满锦旗——这里没有法庭的庄严,却处处透着化解矛盾的温情。人民调解,这项被称为“东方经验”的制度,早已在中国基层扎下深根。

法院:纠纷分流的“调度中枢”

在陇西县人民法院,一套名为“三分流三化解”的机制正高效运转。纠纷进入法院后,被精准引导至不同化解渠道:一部分流向综治中心,由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社会化解;一部分进入法院设立的特色调解室,由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诉前化解,其余则进入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审。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里,“巾帼调解室”“道交纠纷调解室”“老兵调解室”等挂牌服务,联合妇联、工会、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形成专业调解合力。通过司法确认、调解书出具等方式,大量矛盾在诉前被温和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村社:矛盾不上交的“前哨阵地”

在乡镇、村庄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最贴近百姓的“解纷驿站”。村委会、居委会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内设的调解委员会,共同构成覆盖基层的调解网络。这些调解员往往来自本地,熟人情、通乡音,善用“情理法”融合的方式化解邻里、家庭、债务等常见纠纷。

“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在这里,调解不仅是解决争端,更是一种凝聚共识、维护和睦的治理智慧。

从传统模式到专业调解

人民调解深深植根于中国“无讼”的文化传统。孔子“必也使无讼乎”的理想,民间“告人一状十年不来”的谚语,都体现了以和为贵的处世哲学。如今,这项传统在现代法治框架中焕发新生。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后,人民调解走向全面法治化、专业化。

以甘肃医调委为例,这家成立于2011年2月的专业调解组织,已在全省实现网络覆盖,累计调解医疗纠纷近万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满意度约98%。它推行“调赔结合”模式,构建“医疗责任保险+人民调解+第三方见证”服务体系,成为医疗卫生领域矛盾化解的重要支撑。

同时,行业性调解不断拓展。安全生产、教育、旅游、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相继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定西等地取得了扎实成效。

为什么群众认可调解?

定西工作站紧跟省医调委部署,借鉴兄弟市州经验,将人民调解的优势归纳为“三性”:主动性——及时介入,防止矛盾升级;便捷性——程序简单、就地化解、成本低廉;融合性——兼顾法、理、情,尊重当事人意愿,化解结果更易被接受。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人民调解在规范化、社会化的道路上稳步向前。它不仅是化解纠纷的机制,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国人对和谐社会的共同追求,在每一个街道、每一个村庄,默默筑牢安全稳定的基石。(记者 吴舒睿 通讯员 常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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