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与《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目的是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学法、懂法、用法,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月7日,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以下简称“省企联”)在厦门联合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工商联”)、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以下简称“厦门企联”)共同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大会,将两法的制度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实际动力。
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法典起草办公室主任杜万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叶仁佑,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杭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建青,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新坚,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林龙金,省企联会长尤猛军,厦门市工商联主席柯希平,厦门企联会长王龙雏出席会议。省企联驻会领导、各设区市企联领导,市、县(区)企联负责人,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代表,2025福建百强企业负责人、农业龙头百强企业负责人以及2025厦门民营百强企业负责人、厦门百强企业负责人等共计500多位嘉宾参会。现场还吸引了50家国有企业代表参加学习贯彻,旨在推动国企依法合规经营、搭建国企民企协同平台、发挥示范作用提振民企信心并助力政策落地,促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发展、共同繁荣,为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本次会议以“学法用法优化环境,爱拼会赢再创辉煌”为主题,旨在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上午的会议由省企联执行副会长许先丛主持。
福建省企联会长尤猛军指出,《促进法》与《条例》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民营经济是福建发展的活力与优势所在。福建作为“晋江经验”发源地,正通过法治化路径将改革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促进法》和《条例》的相继实施,不仅解决当下问题,更着眼于营造长期稳定、公平透明、可持续预期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省企联持续践行“政企之间桥梁纽带”的职责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积极回应企业当前发展反映的现实需求,通过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会、政策宣贯会等形式,并成立维权服务工作委员会,为全省企业与企业家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推动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维权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生态。
《条例》自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福建民营经济强省建设正式开启法治化新纪元。随着《促进法》与《条例》的全面实施,福建将继续以法治思维深化改革、以制度创新激发活力,让民营经济在新时代的浪潮中破浪前行。福建民营企业将在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更稳定的法治预期中,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尤猛军表示,省企联作为政企间的桥梁纽带,将始终与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以常态化维权服务、精准化政策对接、系统化资源整合,做大家最坚实的后盾、最贴心的伙伴,共同推动“晋江经验”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注入更强民营经济动能。(记者 黄长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