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紧抓国家能源局定点帮扶与“全国光伏扶贫试点县”政策机遇,将光伏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引擎。截至2026年6月,全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累计实现收益资金5.95亿元,其中拨付到村4.9亿元,198个脱贫村村均收益达247万元,走出了一条“阳光赋能、村强民富”的绿色发展新路。

通渭县光伏发电一隅(王云峰 摄)
建强“阳光银行”,筑牢收益根基。通渭县把光伏电站建设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先手棋”。自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光伏扶贫试点县”以来,全县锚定打造“全国新能源精准扶贫示范基地”目标,统筹推进户用与村级电站协同发展。全县共建成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9.24万千瓦,其中户用式电站802户、0.24万千瓦,村级光伏电站92个、9万千瓦。电站建设分阶段稳步实施:2016、2017年建成并网4万千瓦,2018年建成并网5万千瓦,全部确权至全县198个贫困村,为后续持续稳定发电收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准分配收益,壮大集体经济。在收益分配使用上,通渭县坚持“县级统筹、村级使用、精准到村”原则。2017年以来,全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累计实现收益5.95亿元,其中拨付到村资金4.9亿元,覆盖198个脱贫村,村均247万元,有力改变了村集体“无钱办事”的局面。仅2026年,全县已拨付到村资金1357.5万元,村均再获6.86万元,实现了当年发电、当年分配、当年见效,为村级组织运转、公益事业和产业再发展提供了稳定现金流。
阳光红利持续释放,乡村振兴动能强劲。通过“县级统管、村级使用”的光伏收益分配机制,通渭县成功将荒山荒坡、农户屋顶转化为“阳光存折”。村集体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及产业再投资,有效激发了乡村内生动力。如今,在通渭县,“光伏蓝”与“生态绿”交相辉映,一座座光伏电站不仅点亮了万家灯火,更壮大了村集体的“钱袋子”,成为乡村振兴最亮眼的“成绩单”。
下一步,通渭县将继续强化光伏电站运维管理,优化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光伏产业持续稳定发挥效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更加强劲的“绿色动能”。(记者 吴舒睿 通讯员 王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