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对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出罚单:赣市银保监罚决字〔2022〕27号、28号、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36号。
罚单显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审计流于形式、员工参与民间融资、员工贷款资金流入限制领域、员工持本行信用卡套现,被罚款140万元。
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有胜,对公司离职审计流于形式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给予警告。
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晓霞、新陂支行易志勇,对公司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兰森、桥头支行张桥生,对公司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给予警告。
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丰支行刘鹏、谭头支行肖彬,对公司员工贷款资金流入限制领域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给予警告。
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垅支行刘学彬、新陂支行刘松伟对公司员工持本行信用卡套现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给予警告。(记者 谢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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