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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湖北构建“四位一体”保护体系,让长江碧波永续东流
来源:县域经济网 2026-01-05 19:20:36 作者:余惠玲 编辑:李莹莹 责任编辑:高云良

1月5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联合通报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效。十年来,四部门立足法定职责,以法治为纲、以协同为要、以修复为本,共同构建起司法保障、检察监督、航运转型、海事治理“四位一体”的保护体系,推动长江干流湖北段水质连续6年稳定保持Ⅱ类,“鱼翔浅底、江豚逐浪”的生动景象重现江畔。

出席新闻发布会主席台的嘉宾(余惠玲 摄)

强化司法审判,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湖北法院系统十年间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4万余件,创新运用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超20件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通过设立104个生态巡回法庭,构建“1+5+10+N”专业化审判体系,推行“四合一”归口办案模式,实现司法保护精准高效。同时,针对长江流域治理难题,湖北法院构建协同共治格局。搭建五大跨省司法协作平台,联动江西、湖南等上下游省市打造“生态司法联盟”,有效破解流域治理难题。省内激活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审判协作机制,打造流域“司法方阵”;联合水利部长江委等13家省直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实现从“分头治水”到“系统作战”的转变。

深化检察监督,推动生态环境全链条修复。自2016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长江保护案件44947件,5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全国典型案例。通过开展三大流域巡回检察,累计督促治理非法占用河道704.6公里、污染水源地3.02万亩,完成补植复绿1.77万余亩,起诉非法捕捞犯罪2418件。创新“属地+交叉+巡回”检察模式,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民主监督+检察监督”深度融合,构建了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

加速航运转型,构建绿色立体防控体系。长航局着力构建“绿色航道、港口、船舶、保障”四位一体发展格局,航道整治工程护岸绿化率超过80%,累计取缔整治非法码头2520座,实现滩岸复绿1.8万余亩。目前,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已实现全覆盖,港口岸电年使用量超2亿度,应用尽用率达99%以上。已推广新能源船舶400余艘,建成20座水上综合绿色服务区及多类型加注站,数字化监管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创新海事治理,严守长江清水底线。长江海事局在全国率先推行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武汉模式”,年均督促交付污染物约80万吨,相关经验获全国推广。推动沿江多省市出台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调整迁移珍稀水生动物栖息地的船舶停泊区,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900余次,查获非法采砂船400余艘。大力支持新能源船舶发展,目前长江在建新能源船舶达476艘,为航运业绿色转型保驾护航。

此外,湖北多部门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举办司法论坛、推出法治宣传作品等方式凝聚社会共识,开创了“法治护航+生态修复+文旅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下一步,各部门将持续深化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十年禁渔”,强化绿色低碳转型,为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守护一江清水永续东流贡献更大力量。(记者 余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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